一、报考对象:医护人员、药师、中小学卫生教师、幼儿园医师、保育员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、管理及营销人员、社区保健人员、敬老院保健人员、宾馆、饭店营养配餐人员等。
二、报考条件:
—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试:
(1)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(含三年级)以上学生;
(2)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持有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,从事本职业的工作人员;
(3)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校、技校)毕业证人员,在本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(含三年)以上;
(4)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,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※ 注:相关专业包括医学、药学、卫生学、护理学、营养学、食品科学;相关职业包括医生、护士、药师、中小学卫生教师、幼儿园医师、保育员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、社区保健人员、敬老院/老人院保健人员、宾馆、饭店营养配餐人员。
三、考试方式:
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,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专业技能考核采用闭卷模拟笔试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 60 分或以上者为合格。
四、培训事项:
1、培训内容:课程涵盖与营养保健密切相关学科的最新理论知识,突出公共营养师实际工作所需的素质和能力训练。主要课程有:营养学基础知识,食品营养(食品卫生)、特殊人群营养学,营养计算,食谱编制,临床营养配置案例、配餐,食品安全、营养宣教等。
2、培训课时:公共营养师三级180学时。
3、指定教材: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《公共营养师》培训教程。
五、收费标准:
公共营养师三级:培训费2000元/人,鉴定费250元/人,教材费130元/人,合计2380元。
六、报名所需资料:
报名学员需提交: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,学历或相关职称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,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二寸黑白免冠近照四张。